上肢动脉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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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5 1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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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笔者单位在一个四、五线小城镇,所来就诊的患者基本都不是特别危重。近来,笔者发现,不管是内科还是外科,新入院患者办完住院手续后,医嘱直接给予采血及一些常规检查。这时候,护理人员在为患者测完身高、体重及生命体征后,直接在护理站为患者坐位采血。在护理站采血可以吗?

案例二

一天上午8点半左右,护士小F正在忙着配药输液,这时,传来值班大夫的声音:“小F,为新入院患者采个血。”护士小F安置患者在治疗室操作台边上的凳子上坐下,将右侧手臂放置在正在摆放的满是药物及液体的操作台上,自己准备好采血管为患者采血,当采血结束嘱患者按压时,患者不小心把操作台上摆放的安瓿弄到了地下,护士小F一惊,还未来得及取下采血针的试管掉到了地下。还好,虚惊一场,安瓿及采好血的试管均未损坏。如果这时采血管摔碎或血液洒出,需要重新采血时,患者会不会不满?如果这位患者有经血传播的疾病,发生了职业暴露护士会不会后悔?

那么,问题来了,在治疗室采血可以吗?

一、《静脉采血最佳护理实践》规定采血的体位要求:

赵菁、潘柏申主编的《静脉采血最佳护理实践》中患者体位准备有以下几种:

1、坐位或卧位:

安静状态下体位以舒适为原则,采取坐位或卧位。门诊病人以坐位为主,上肢完全伸直,采取直肘姿势。此操作实践中未明确提到住院患者采取何种体位。

2、被动体位:

婴幼儿根据静脉的选择采取不同的体位,包括被动体位、怀抱体位等。头皮静脉采血时采用45度头低脚高位为宜。颈外静脉采血是可根据情况采用单纯侧卧头后仰或侧卧颈部垫枕头后仰位、四肢浅静脉穿刺时体位要求为能够充分暴露穿刺静脉。

3、特殊病人采取特殊体位:

醉酒、昏迷、烦躁、中毒、呼吸衰竭、心力衰竭等特殊病情患者采血采取被迫体位。失血性休克患者采取头和躯干抬高20-30°,下肢抬高15-20°(休克中凹位)。呼吸衰竭、心力衰竭患者可取半卧位采集股静脉处。

二、《WS/T-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规定采血体位:

年10月1日即将执行的行业标准《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中规定:

1、门诊患者采用坐位采血。

2、病房患者采用卧位采血。

3、体位对某些检测项目(如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等)的检测结果有明显影响,需遵循医嘱要求的体位进行采血。

三、齐星伦、杨大干的研究CLSIGP41《诊断性静脉血液标本采集》A7和A6版的差异解析中提到采血的体位:

采血体位分为坐位和卧位,住院和门诊患者的椅子应有扶手防止患者失去知觉时跌倒,或采用卧位采集标本。家中采集时,采取卧位或坐在有扶手的椅子上。有晕厥史的患者必须采取平卧位。

四、治疗室、护理站采血可以吗?

1、从以上体位要求中可以看出来,住院患者要求采用卧位采血,单从这一点来说在治疗室及护理站采血就是不合适的。

2、治疗室是相对洁净、进行药物的配置及处理的场所,所以治疗室管理制度要求:治疗室内不许非工作人员进入,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进入。从这一点来看治疗室内不适合采血。

3、对于体质虚弱有晕血、晕针史的患者在护理站或治疗室采取坐位采血可增加意外伤害的风险。

五、知识链接--采血部位的选择

1、首选手臂肘前区静脉:优先顺序依次为正中静脉、头静脉及贵要静脉。

当无法在肘前区的静脉进行采血时,也可选择手背的浅表静脉。全身严重水肿、大面积烧伤等特殊患者无法在肢体找到合适的穿刺静脉时,可选择颈部浅表静脉、股静脉采血。

2、不宜选择的静脉:

不宜选用手腕内侧的静脉,穿刺疼痛感明显且容易损伤神经和肌腱。不宜选用足踝处的静脉,可能会导致静脉炎、局部坏死等并发症。其他不宜选择的静脉包括:乳腺癌根治术后同侧上肢的静脉(3个月后,无特殊并发症可恢复采血),化疗药物注射后的静脉,血液透析患者动静脉造瘘侧手臂的血管,穿刺部位有皮损、炎症、结痂、疤痕的血管。

为了患者的安全,静脉采血前一定要评估患者的整体情况,严格按照标准来操作,不要简化操作流程。住院患者最好在病房内施行卧位采血。

参考文献:1、赵菁、潘柏申,《静脉采血最佳护理实践》,世界图书出版社。2、《WS/T-静脉血液标本采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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