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德*:不调个税起征点理由应当“高级”些
财*部17日公布 《我国个人所得税基本情况》报告指出,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居民消费支出、市场物价水平等变化情况,今后个税起征点还将适时作出调整。不过报告认为,大幅提高起征点后,高收入群体受惠多,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 随着国家一系列扩大内需*策的接连出台,社会各界对调整个税起征点的讨论也日趋激烈。央视的一个调查显示,超过65%%的受访者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该在3000元或3000元以上。重新调整个税起征点,可以说公众期盼已久。现在终于看到财*部决定“适时作出调整”,大家也算看到了点希望。 但是,财*部报告中认为“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后,群体的利益反而会受损”,为此还算了一笔账,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每月税负只减少100元,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以此来证明,如果提高个税起征点,受益的并非低收入群体。 如此周详的“算计”,无非是告诉民众,不必叫嚷着要调整个税起征点,叫嚷了也得不到好处。这让人想起此前民众呼吁住房、燃油降价时,有些专家学者站出来向民众灌输 “油价降低极大损害群众利益”、“房价下跌不利于低收入者”之类的观点。人们通过常识都能判断是对自己有利的事,一经这些复杂的解读,反而给弄糊涂了。 对于重新调整个税起征点,真的只会使低收入者吃亏吗?懂一点税收常识的人都知道“累进税率”,就是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等级再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的等级税率越高,以此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与财富。如果这样,各种公益性支出,并不会因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而无法得到保障,低收入者并不会因此而受损。这些常识难道财*部的官员们不懂?装的吧! 据悉,财*部也有官员担心,个税起征点提高后,大部分工薪阶层将不用交税,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将被淡化。这个理由也是站不住脚的。当前,一些人的纳税意识不高,主要原因是我们历来在纳税宣传上重义务轻权利,让公民知道必须纳税,却没有告诉纳税人为什么要纳税,导致了民主、平等、权利等现代法治精神的缺失;另一方面也在于税收立法过程中,没有充分反映纳税人的愿望、要求和期待。如果明确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满足他们对税款的监督、知情权,他们的纳税意识自然就会增强。而提高纳税意识,并不是仅仅维持现有个税起征点就能达到的。 不可否认,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现在的经济确实有些困难,税收尤其难,需要维持一定数量的纳税人群,以保证正常财*开支。但是维持个税起征点的现状,应该给公众一个充分的理由,用这些低级的借口来“解释”,只能让公众产生被侮辱了智商的感觉,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