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肢动脉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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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1/21 19:18:00
一病种范围

我县职工医保可以享受门诊补助的慢性病(以下简称“门慢”)共有37种,在补助待遇上分为三类。具体如下:

(1)一类门诊慢性病:

1)慢性活动性肝炎;2)肝硬化失代偿;3)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4)肾病综合征;5)再生障碍性贫血;6)系统性红斑狼疮;7)肝豆状核变性;

(2)二类门诊慢性病:

8)结核病(活动期);9)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10)慢性心功能不全;1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12)冠心病(心肌梗塞);13)高血压病(Ⅲ期);14)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5)多发性大动脉炎;16)慢性支气管炎伴肺气肿;17)支气管哮喘;18)支气管扩张症;19)消化性溃疡;20)溃疡性结肠炎;21)慢性肾小球肾炎;22)类风湿关节炎;23)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24)系统性硬皮病;25)帕金森病;26)重症肌无力;27)抑郁症(中度)、躁狂症(中度)、强迫症、偏执性精神病、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

(3)三类门诊慢性病:

28)糖尿病;29)冠心病(心绞痛);30)高血压病(Ⅱ期);31)甲状腺功能亢进症;32)白塞病;33)骨关节炎;34)脑梗塞、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及后遗症期;35)癫痫;36)前列腺增生;37)强直性脊柱炎。二待遇补助

(1)门诊慢性病分为一类、二类、三类。一个统筹年度内,一类、二类、三类门诊慢性病最高补助限额分别为元、元、元。

同时通过上述两种及两种以上慢性病鉴定的参保人员,在享受单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基础上,按同时患另一病种统筹基金最高补助限额的60%进行再补助。

除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外,将符合范围的治疗该种慢性病的乙类药品纳入门诊慢性病基金支付范围。

(2)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元,低保、特困、重残、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按50%的执行,起付标准为元。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参保人员按65%执行,起付标准为元。

(3)参保人员在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就医,超过起付标准所发生的*策范围内费用,门诊统筹基金按75%的比例予以补助;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和A级定点零售药店,按70%补助;医院(医院,下同),按60%补助;医院,按50%补助。

低保、特困、重残、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退休人员,在上述比例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69周岁以下(含69周岁)退休参保人员提高5个百分点。

三办理流程01申请鉴定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病史证明材料(病历、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出院小结等)到具医院直接鉴定。

02结果查询

门慢鉴定结果自现场鉴定后15个工作日可查询。参保人员可通过“徐州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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